河南省病案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Henan Medical Records management quality control center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规范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
作者:  时间:2023-11-09  浏览:  来源:  字号:【

                            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建设东路1号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0371)6691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