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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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2022年度省级产科质控中心工作评估情况和2023年度质控工作建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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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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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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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妇)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挂靠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产科质控中心管理,提高产科质控中心工作能 力与工作效率,推进产科专业质控工作开展,国家产科专业医疗 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产科质控中心”)组织了对省级 产科质控中心 2022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估,并召开了 2023 年 度产科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会议。现将 2022 年度质控 工作评估情况和 2023 年度质控工作建议通知如下。 一、2022 年度质控工作评估情况 (一)评估内容和形式 本次评估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形式。各省级产科质控中心按 照评估汇报提纲进行汇报和答辩,由国家产科质控中心专家委员 会和质控工作组进行量化评分。汇报内容包括质控工作长期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质控工作会议情况、对省内助产机构 的质控指导和反馈情况、产科质量改进工作进展和成效、其他工 作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二)评估结果 取得的成效。一是质控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各省产科质控组 织网络不断向市一级拓展,北京等省份已实现地市级产科质控中 心全覆盖,四川、重庆、安徽、陕西、江苏等省县级产科质控中 心数量已具规模,为全国联动、共同推进产科质量发展不断夯实 组织基础。二是质控中心工作能力不断提升,质控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各质控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质控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各质控中心积极克服新冠疫情对质控工 作的影响,按照计划有序开展质控工作,组织质控工作会议、现 场调研和质控培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分析、反馈质控 数据信息,推进产科质量安全改进工作,撰写省级产科质控报告, 配合国家产科质控中心完成相关工作。三是产科医疗质量安全改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多个省级产科质控中心制定了降低阴道分 娩并发症发生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积极倡导和组织助产机构开 展阴道分娩并发症防治的质量改进工作,加强质控培训指导和行 业宣传,同时积极组建产科质量哨点监测网络,探索有效的精细 化质量改进策略。阴道分娩安全管理问题认识不断加深,数据质 量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四是积极的质控工作氛围正在形成。许多省级产科质控中心发挥组织力量,在本省开展了富有特色的质控 工作,例如,四川省开展了降低剖宫产率专项质控工作,北京市推广现代产房安全分娩模式,天津市开展“提高静脉血栓栓塞症 规范预防率”行动等。河南、湖南、山东、福建等省积极依托国 家产科质控中心数据上报平台开展质量监测和管理。江苏等省产 科质控中心以研促改,探索质控-科研-临床结合的科学质量改进 策略,不断提升产科医疗服务质量。多个省级产科质控中心基层医师培训、产科主任培训、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培训,并在本省孕产妇新冠病毒感染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在的问题。评估也暴露出质控工作的问题。一是需要进一 步提高质控工作的规划性。部分省级产科质控中心对整体质控工 作的长远规划不充分,常局限于交办任务,过分依靠其他学术和 临床活动开展质控工作,缺乏系统性、计划性、主动性和前瞻性。二是需要进一步优化质控工作机制。部分省级产科质控中心工作 深入程度不够,与国家产科质控中心联动不足,对质量改进目标、 质控指标体系等关键内容理解不到位,对暴露的质控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部分容易解决的问题仍缺乏有效改进。三是需要进一 步提高产科质量改进工作的科学性、可持续性和实效性。部分省份质量改进目标缺乏可靠支持甚至脱离实际,一些省级产科质控中心质量改进工作仍然停留在监测、调研和反馈层面,以目标导 向的持续改进工作还不够深入,质控中心对质量改进工作的积极 引导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质量改进措施针对性不足,质量改 进工作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挂靠单位投入保障力度仍需加强。部分省级产科质控中心存在人员不足、经费缺乏等问题,影 响质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评估考核结果。根据国家产科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和质控工作组量化评分结果,天津市妇产科质量控制中心、江苏省产科医 疗质量控制中心等10个省级产科质控中心被评为优秀,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2023年度质控工作建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工作要求,结合2022年度产科 质控工作开展情况和2023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经国家产科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和质控工作组讨论,并在质控工作 会议听取各省产科质控中心意见后,对省级产科质控中心的工作建议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完善质控组织体系建设。各省级产科 质控中心要根据工作需要,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动地市 级产科质控中心建设。同时,进一步扩展产科质控工作内涵,推 动质控工作向孕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分娩安全等多个 关键环节延伸。 (二)提升体系效能,优化质控工作机制模式。各省级产科 质控中心要加强与国家产科质控中心的沟通交流,并充分发挥省 级产科质控中心在地区的引领作用,纵向加强与市、县级质控中 心的协同,横向加强与其他省级产科质控中心和其他专业质控中 心的合作,共同提高各级产科质控中心和助产机构质量管理能力, 推进质控工作的同质化和规范化程度,提升工作效率。 (三)坚持目标导向,科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中心要发 挥先导引领作用,继续坚持目标导向,以“明确问题-剖析原因抓住重点-提出措施-督导实施-评估效果-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完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基于准确的监测数据、扎实的调研结果和可靠的循证依据确立质量改进目标;充分利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脚踏实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改进工作:加强对下级质控中心和助产机构的培训指导:及时评估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根据结果及时调整:总结地区质量改进工作经验,提出可以在地区内推广的质量改进模式建议,推动质量改进策略制度化。 (四)强化内部管理,加大质控工作保障力度。各省级产科质控中心要严格遵守《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国卫办医政发[2023]1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倡各挂靠单位加强对省级产科质控中心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和经费投入,保障质控工作顺利开展。 国家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2023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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