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感染性疾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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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成立河南省传染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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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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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传染病专业诊疗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根据《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豫卫医〔2019〕4号)、《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规范(试行)》(豫卫医〔2021〕20号)要求和省传染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提议,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传染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专家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成员动态管理。专家委员会任期与质控中心任期保持一致。主要职责是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承担河南省传染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职责: 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传染病专业医疗能量控制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评价、培训方案等。 二、制定传染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标准、措施和制度等。 三、本着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定期进行传染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督导考核,准确掌握传染病专业医疗质量动态,指导、要求医疗机构对标整改完善。 四、提出传染病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定期开展传染病专业人员的培训,有计划提高队伍素养与技术水平。 五、经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定期发布传染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报告,指导医疗机构持续改进传染病专业医疗质量;宣传传染病专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指南和标准;收集、发布本专业最新理论与进展;交流医疗机构质控经验。 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指导下级质量控制中心、质量控制专(兼)人员和医疗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七、进行传染病专业有关的质量控制策略研究,定期开展调研工作,梳理薄弱环节与制约发展的关键因素,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八、推进信息化建设,借助现有信息平台或新建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本专业技术水平与医疗质量控制情况。 九、完成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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