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核医学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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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核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开展核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调研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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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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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核医学质量控制中心 关于开展核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 指标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了解全省核医学专业质控现状,掌握核医学质控指标基线并切实推动2023年度质控工作改进目标“提高全身骨扫描及“F-FDG PET/CT住院患者随访率”提升,按照《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规范(试行)》 (豫卫医〔2021〕2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核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豫卫医质控〔2023〕3号)要求及2023年工作计划,经省质控中心管理办公室第74次工作例会讨论确定,河南省核医学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质控中心)决定开展质控指标调研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全省开展核医学诊疗项目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二、 调研时间 2023年6月18-30日。 三、 调研内容及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认真学习《河南省核医学专业医 疗质量控制指标(试行)》(附件1),准备2022年1- 12月对应数据,并扫描二维码填报《河南省核医学质控指标调查表》(附件 2 ) 。 ( 二 ) 开 展SPECT 全身骨显像检查的医疗机构将2022年9月第2周、2023年3月第2周审核发出的SPECT 全身骨显像阳性诊断报告(含图像)各2份,在附件29-39题中上传。 (三 )省质控中心组织专家审阅报送资料,根据评判结果做出总结及意见反馈,并遴选医院进行现场核查。 三、 工作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认真学习《河南省核医学专业医疗质 量控制指标(试行)》,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和评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收集、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于6月30日前 完成《河南省核医学质控指标调查表》填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质控中心:王旭15890083396 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张运尚 0371-85961026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河南省核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试行) 2.河南省核医学质控指标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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