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HENAN QUALITY CONTROL CENTER OF STOMAT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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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河南省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增补调整河南省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数据抽样哨点医院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25  浏览:  来源:  字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卫体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发现口腔专业诊疗薄弱环节,加强我省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数据上报体系建设和管理,促进“数字”口腔质控工作开展和医疗质量同质化发展,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医〔2023〕42号)要求,经研究,河南省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质控中心)决定增补调整河南省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数据抽样哨点医院(以下简称省级哨点医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哨点医院基本要求

哨点医院是我省口腔专业医疗质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控制需要确定。通过提供本专业临床诊疗工作相关数据,为口腔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提供决策依据。哨点医院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口腔专科医疗机构(含3台以上牙科治疗椅的口腔诊所、门诊部)或独 立设置口腔科(中心)的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

(二)2024年遴选为国家级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数据抽样哨点医院(以下简称国家级哨点医院)的医疗机构(附件1),原则上直接纳入。

(三)2022年遴选为省级哨点医院的医疗机构(附件2),在此期间履职尽责,且积极参加(配合)各级质控中心工作,原则上直接纳入。

(四)2021年—2023年连续纳入“河南省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口腔医学分册”数据分析的87所医疗机构(附件3),优先推荐。

二、遴选流程

(一)各市级口腔质控中心对照基本要求认真遴选,增补后哨点医院应覆盖口腔诊所、门诊部、专科医院及独立设置口腔科(中心)的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增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所,省直医疗机构不占省辖市增补名额。

(二)省质控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依据基本要求和各省辖市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水平,进行遴选、确定省级哨点医院,并报请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三、管理和考核

(一)哨点医院要按照我省有关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相关工作,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各级质控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哨点作用。

(二)哨点医院要接受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质控中心定期对质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三)哨点医院要据实填报口腔专业医疗质量相关数据,履行数据上报主体责任和义务,定期完成数据填报,接受省质控中心审核。

(四)哨点医院未履行职责的,按有关要求予以通报,并报省卫生健康委予以撤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级口腔质控中心要进一步提高对口腔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哨点医院遴选、推荐工作,认真进行遴选工作。

(二)被推荐单位填写《河南省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数据抽样哨点医院推荐表》(附件4)和《河南省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数据抽样哨点医院信息登记表》(附件5),并将附件4、5电子版和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各市级质控中心。市级质控中心汇总后,于10月28日12:00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主题命名为“省辖市名称+哨点医院推荐表”。符合条件的省直医疗机构直接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质控中心:程志芬  13419928327

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张运尚 0371-8596102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4年国家级哨点医院名单

    2.2022年省级哨点医院名单

    3.纳入口腔医学分册数据分析的医疗机构名单

    4.河南省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数据抽样哨点医院推荐表

    5.河南省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数据抽样哨点医院信息登记表

附件1-5.docx


        河南省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2024年9月24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大学路40号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0371-60207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