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血液净化治疗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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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血液净化治疗质量控制中心 关于对河南省血液净化质控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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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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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血液净化诊疗行为,持续完善血液净化质控体系,提升质控水平,结合年度质控工作改进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第67次工作例会商定,河南省血液净化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质控中心)决定对河南省血液净化质控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指导单位与时间 (一)调研指导单位 全省开展血液透析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血液透析中心。 (二)调研指导时间 2023年4月-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研指导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肾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血液透析相关部分(以下简称血液净化质控指标)、血液透析室(中心)基本布局及人员配置、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 (一)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45号)、《关于印发神经系统疾病和肾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3号)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明确河南省2023年质控工作改进目标的通知》(豫卫医质控〔2023〕2号)要求,较为全面掌握血液净化质控指标贯彻落实情况(具体调研内容详见附件1); (二)根据《河南省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中心)执业评审细则(试行)》(附件2)和《河南省血液透析中心执业评审细则(试行)》(附件3)要求,现场查看各血液透析室(中心)基本布局及人员配置、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调研指导形式 采用“远程+现场查看”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将调研指导结果上报至河南省血透质控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有关医疗机构安排专人对接省质控中心,登录河南省血透质控系统,下载已上报的2022年数据,打印(加盖公章)备查;并按照附件2-3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材料,便于现场指导工作顺利进行。 (二)请各专家(附件4)提前熟悉调研指导医疗机构上报至河南省血透质控系统的数据,对有问题的数据进行记录,便于进行针对性核查。并在调研指导过程中,留存现场影像资料,便于后续工作总结。 (三)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请专家所在医疗机构积极配合省质控中心工作安排,妥善安排专家调研指导与日常工作。 (四)工作期间,有关单位及专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规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质控中心:陆晓青 13526607356 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张运尚 0371-8596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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