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整形美容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Henan ### management quality control center |
|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
2022 年度整形美容专业医疗质量管理控制情况调查表 数据填报说明 | |||||||||||||||||||||||||||||
作者:
时间:2023-08-29
浏览: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
|||||||||||||||||||||||||||||
一、基本要求
1. 填报数据范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 填报数据内容: 本次调查主要包 NCIS 系统指标、专业年度质控指标 和亚专业指标三个类型, 前两者适用于所有机构,亚专业指标请根据机构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填报。 3. 综合性医疗机构填报时仅填写整形美容科(包括整形外科、美容外科、 烧伤整形科、皮肤美容科等从事整形美容相关专业的科室) 数据, 请勿填写全院数据。 4.建议整形美容科专科人员填写数据。 5. 若机构无某个诊疗科目或未开展某项业务的相关数据, 抑或已开展的 某项业务相关填报数据未统计或无法统计,请填“/”,切不可填“0” , 数值“0”具有统计学意义! 举例说明: 如某疾病本年度出院病例中确 实无人死亡, 则填写数值“0” ,“0”作为死亡率会被纳入统计。 如果机构未开展该诊疗科目,未统计或无法统计出院死亡人数,则填“/”。 6. 本年度将会对填报项“/”率进行统计, 并对上报结果进行抽样检查, 请各机构真实准确统计所有调查数据,认真填写。 7. 参加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医疗机构, 请务必确保全国医疗质量抽样调查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所用医院名称完全一致!
二、填写说明
(一) NCIS 系统指标
1. 整形美容科: 包括整形外科、美容外科、烧伤整形科、皮肤美容科 等从事整形美容相关诊疗活动的专业科室,以上统称为“整形美容 科”。 2. 整形美容科医师:最低必须具备医学专业的大学及以上学历, 具备 扎实的临床医学基础、外科及整形美容专业基础与操作技能。 3. 整形美容主诊医师: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 的医疗美容专业的执业条件,通过统一考试和考核取得医疗美容某 一专业资质,并具备负责具体实施医疗美容某一专科能力的专业执 业医师。 4. 整形美容科护士:在整形美容科从事护理工作的专科护理在职人 员。 5. 人员统计中, 不包含轮转医护、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等非本科 室在职人员。 6. “年末”的含义: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7. 年末科室在职美容主诊医师总人数:“年末科室在职美容主诊医师 总人数”≤“年末科室在职医师总人数” 8. 在职科室医师学位构成情况:“学士以下人数”+“学士人数”+“硕 士人数”+“博士人数”=“年末科室在职医师总人数”
9. 在职科室医师专业出身构成情况:“整形专业出身医师人数”+ “其他专业出身医师人”=“年末科室在职医师总人数” 10.科室开放床位数: 科室可使用的开放床位总数。如科室不设立床 位,该数据请填写“/”,不要填写 “0”。 如无固定开放床位数,但是有住院患者,请填写“O”。“科室开放床位数”≤“全院开放床位数”。 11.全院开放床位数:医疗机构可使用的开放床位总数。该数据应 ≥“科室开放床位数”。如医疗机构不设立床位,该数据请填写 “/”,不要填写 “0”。 如无固定开放床位数,但是有住院患者,请填写“O”。“全院开放床位数”≥“科室开放床位数”。 12. 年科室病房收治患者人数:该指标只统计病房收治患者,不包括 门诊。 “年科室病房收治患者总人数”= “年科室病房收治创伤性 疾病患者人数”+“年科室病房收治先天性疾病患者人数”+“年 科室病房收治美容性患者人数”。 13. 年科室病房收治创伤性疾病患者人数:创伤性疾病包括体表肿物、非美容目的的瘢痕,乳房重建、创伤重建等。 14. 年科室病房收治先天性疾病患者人数:先天性疾病包括唇腭裂、巨痣、先天性小耳畸形等先天性疾病。 15. 年科室病房收治美容性患者人数:美容性患者包括美容目的的隆 乳、脂肪抽吸、脂肪填充等美容项目。 16.年科室病房 I 类切口围手术期抗生素使用人次:只有与手术相关 的抗生素使用才纳入统计,围手术期如出现非手术相关的抗生素
使用,不纳入统计范畴。例如,患者入院后术前检查发现存在泌 尿系感染,予以抗生素治疗,该情况不纳入统计范畴。 “抗生素 使用人次”≤ “年科室病房 I 类切口手术人次”。 17.年科室病房 I 类切口手术术后感染人次:只有术后与手术部位相 关的感染才纳入统计,术后如出现非手术部位的感染,不纳入统 计范畴。例如,患者行严重瘢痕畸形矫正术,术后并发肺部感 染,该情况不纳入统计范畴。 “术后感染人次”≤“年科室病房 I 类切口手术人次”。 18.年科室门诊治疗总量:“年科室门诊治疗总量”包括门诊进行的 注射类、激光类、手术类等非住院手术总量。同一患者同时进行 多项手术,例如患者同时进行了重睑+双侧咬肌肉毒毒素注射+面 部肿物切除术,则按照三次手术计算。 “年科室门诊治疗总量”≤ “年科室门诊量总人次”。 19.年科室门诊生物材料注射治疗人次:生物材料指透明质酸、肉毒 毒素等非自体取材的注射材料(自体脂肪注射不纳入统计)。“生 物材料注射人次”≤“年科室门诊治疗总量”。 20.年科室门诊光电类项目治疗人次:“年科室门诊光电类项目治疗 人次“≤“年科室门诊治疗总量” 21.年科室门诊生物材料单次注射支数≥3 支的患者人次:生物材料 指透明质酸、肉毒毒素等非自体取材的注射材料(自体脂肪注射 不纳入统计)。注射剂量以“支”为单位。 22.年科室门诊生物材料注射并发症接诊人数:该数据统计的为科室
门诊接诊的生物材料注射并发症人数,包括本医疗机构生物材料 注射后出现的并发症患者以及其他医疗机构注射后出现并发症而 于本医疗机构就诊进行处理的患者。该指标统计的为“人数”,并 非“人次”。如某位并发症患者今年多次于本医疗机构就诊处理并 发症,则数据记为 1。 23.年科室治疗总量: 该指标统计的是科室全年全部在门诊和病房施 行的注射类、光电类和手术类治疗总量。 24.年科室需专业麻醉医生协助麻醉的手术总量: 该指标统计的是科 室全年全部的手术量,包括门诊全部手术、病房全部手术的总 和。
(二) 专业年度质控指标
1. 门诊手术患者 I 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情况: 1) 该指标适用于门诊患者; 2) “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是指于术前 0.5-1 小时至术后 24 小时期间,为预防手术相关感染发生而进行的抗生素使用; 3) “抗生素使用”仅针对于与 I 类手术切口相关的预防性抗生素 使用,非 I 类手术切口相关的抗生素使用不纳入统计,治疗性抗生素使用不纳入统计; 4) 按照《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定义,围手术期是指患者术前 24 小时至与本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 5) “门诊 I 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性抗生素使用人次”≤“同期门诊手术 I 类切口患者总人次” 。 2. 住院手术患者 I 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情况: 1) 该指标适用于住院患者(含日间); 2) “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是指于术前 0.5-1 小时至术后 24 小时期间,为预防手术相关感染发生而进行的抗生素使用; 3) “抗生素使用”仅针对于与 I 类手术切口相关的预防性抗生素 使用,非 I 类手术切口相关的抗生素使用不纳入统计,治疗性抗生素使用不纳入统计; 4) 按照《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定义,围手术期是指患者术前 24 小时至与本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 5) “住院 I 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性抗生素使用人次”≤“同期住 院手术 I 类切口患者总人次”。 3. 手术切口甲级愈合: 1) 该指标适用于门诊及住院(含日间)患者; 2) 手术切口甲级愈合指愈合优良, 即没有不良反应的初期愈合; 3) “手术切口甲级愈合人次”≤“同期手术患者人次”。 4. 乳癌术后 I 期乳房再造围手术期抗生素使用情况: 1) 如医疗机构不开展乳癌手术,“年乳癌手术人次”请填写 “/”,而不要填写 “0”; 2) 抗生素使用仅针对于与 I 期乳房再造相关的预防性和/或治疗性抗生素使用,非 I 期乳房再造相关的抗生素使用不纳入统计; 3) 按照《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定义,围手术期是指患者术前 24 小时至与本次手术有关的治疗基本结束; 4) “乳癌术后 I 期乳房再造围手术期抗生素使用人次”≤“同期乳癌术后 I 期乳房再造总人次”。 5. 乳癌术后 I 期乳房再造手术部位感染情况: 1) 该指标仅针对 I 期乳房再造手术部位的感染,非手术部位的感 染不纳入统计; 2) 手术切口部位的感染为目标手术区域切口的感染;非手术部位 的感染为乳房再造术后出现的例如泌尿系感染或肺部感染等非直接手术部位的感染; 3) “乳癌术后 I 期乳房再造手术部位感染人次”≤“同期乳癌术 后 I 期乳房再造总人次”。 6. 重睑术后非计划二次手术情况: 1) “非计划二次手术”指重睑术后患者因外观不满意、局部感染 等各种原因进行的非计划的二次或多次手术,时间限定范围为术后 1 年内; 2) “重睑术后进行一年内非计划二次手术修复的患者人次”≤“同期重睑手术患者总人次”。 7. 住院吸脂术后 12 小时内血压记录情况: 1) 该指标统计的是住院患者; 2) 吸脂术后 12 小时内通过单次血压检测或持续血压检测均可纳入统计; 3) “住院吸脂术后 12 小时内具有血压记录的患者人次”≤“同期吸脂患者总人次”。 8. 阴道紧缩术直肠损伤情况: 1) 患者出现的直肠破裂、直肠阴道瘘等直肠损伤,且考虑直肠损伤病因与阴道紧缩术相关的,均应纳入分子统计; 2) “阴道紧缩术出现直肠损伤的患者人次”≤“同期阴道紧缩术患者总人次”。 9. 毛发移植术后早期毛囊炎的发生: 1) 早期毛囊炎指术后 10 天内发生的毛发移植相关的毛囊炎; 2) “毛发移植术后出现早期毛囊炎的患者人次”≤“同期毛发移植术患者总人次”。 10.透明质酸单次注射剂量≥5ml 的患者: 1) 该指标仅针对于透明质酸(玻尿酸)注射的患者; 2) 真皮内注射技术(水光针)患者人次不纳入分子统计; 3) “透明质酸单次注射剂量≥5ml 的患者人次”≤“同期透明质 酸注射患者总人次”
(三) 毛发移植亚专业数据采集指标
1. 从事毛发移植的注册医师级别及人数:为获得注册资格并主刀或 参与毛发移植手术操作的医师。 2. FUE 植发技术: 毛囊单位抽取术 3. FUT 植发技术: 头皮条切取技术
(四) 眼整形亚专业数据采集指标
1.从事眼整形的注册医师级别及人数:为获得注册资格并主刀或参与 眼整形手术操作的医师。
(五) 女性会阴整形亚专业数据采集指标
1.从事会阴整形的注册医师级别及人数:为获得注册资格并主刀或参 与会阴整形手术操作的医师。
(六) 乳房整形亚专业数据采集指标
1.从事乳房整形的注册医师级别及人数:为获得注册资格并主刀或参 与乳房整形手术操作的医师。
(七) 脂肪整形亚专业数据采集指标
1.从事脂肪整形的注册医师级别及人数:为获得注册资格并主刀或参 与脂肪整形手术操作的医师。
(八) 注射美容亚专业数据采集指标
1. 美容主诊医师人数:机构根据本省是否有美容主诊医师制度选择其中 一项填写。 2.总美容注射量:为肉毒毒素及填充剂(脂肪注射除外) 的年注射人次 总和。 3.透明质酸类填充剂注射量:仅含有透明质酸的制剂。 4.其他可降解类填充剂:非透明质酸制剂、以及含有透明质酸的混合制剂。 5.注射后并发症: 包括全身毒性反应、肉毒毒素作用外延、血管栓塞、 I 型过敏反应、丁达尔现象、 IV 型超敏反应、肉芽肿、感染、移位、 结节等,以及其他所有需要医疗干预的不良反应。 6.填充剂并发症: 包括血管栓塞、 I 型过敏反应、丁达尔现象、 IV 型超 敏反应、肉芽肿、感染、移位、结节等, 以及其他所有需要医疗干预的不良反应。 7. 肉毒毒素注射后严重并发症:由于肉毒毒素注射导致的死亡、残疾、全身毒性反应、呼吸困难等所有导致无法自主生活的严重并发症。 8. 肉毒毒素注射后其他并发症:包括非目标肌肉受累、过敏、水肿等所有影响患者日常生活工作或需要医疗干预的不良反应。 9.填充剂注射后严重并发症:由于注射导致的死亡、残疾、肢体活动障碍、视力严重下降甚至失明等所有导致无法自主生活的严重并发症。 10. 填充剂注射后其他并发症:包括致死致残的血管栓塞、I 型过敏反 应、丁达尔现象、 IV 型超敏反应、肉芽肿、感染、移位、结节等, 以及其他所有需要医疗干预的不良反应。 11. 透明质酸酶使用量: 同一名患者同一次就诊,但多次注射透明质酸酶的,计做 1 人次。 12. 有效回抽指:回抽时针头内通畅,不含填充剂或仅含有液体。 13. 本机构是否配备抢救设备及药品:至少应具备氧气、肾上腺素、AED 或除颤仪、简易呼吸囊等急救药品/设备。 14. 本机构是否具备院感相关的定期自查记录:院感相关的定期自查记录至少每季度1次。
三、 联系方式
若机构在填报过程中, 对填报题目存疑, 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应问卷 的负责人。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阜外大道#号 Email:########@126.com 电话:(03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