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重症医学质量控制中心
Henan Critical Care management quality control c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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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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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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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切实发挥质控中心职能,推动我省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根据《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和《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豫卫医〔2019〕4号)要求,经研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把握机遇 在《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质控中心不再实行长期连任,由单向审批改为公开遴选,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质控中心,卫生行政部门将重新遴选责任单位。目前,依托我院成立的省级医疗质控中心有13个(其中护理专业质控中心3个),各质控中心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到面对的实际情况,抓住现有机遇,重视质控中心被赋予的各项职能,发挥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把质控中心做到名符其实,真正把全省本专业的诊疗服务水平提上新台阶。 二、认真落实 各质控中心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和《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豫卫医〔2019〕4号),把其中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完善构架体系建设 1.组建质控专家委员会。目前尚未成立专家委员会的质控中心,应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专家委员会组建工作,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 2.加快分中心建设。完善全省各级分中心构架体系建设,发挥质控中心行政力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三级质控网络。同时,要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完整的数据信息采集系统。 (二)制定质控标准和评价细则 各质控中心要根据本专业我省实际情况,找准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制定相关质控标准和评价细则,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定发布,作为质控检查现场评审依据。 (三)强化现场督导,做好基层培训 各质控中心要明确年度质控督导方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省范围本专业的质控督导考核,逐步实现专业治疗或检查检验区域达到同质化。要明确培训方案,每年至少开展2次医疗质量专题培训班,提高质控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三、其他要求 各质控中心要在每年年底向医务部(护理部)递交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规划进行备案,包括专家委员会相关文件、分中心成立名单、质控标准和实施细则、质控督导方案、培训方案及督导和培训成效等。 联系方式: 医务部:王亚茹(电话65897739,内线7739) 护理部:程秋泓(电话65580090,内线2090) 2019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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